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,研究制定产能置换方案
中国石油报综合报道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《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》,部署石化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作。
当前我国传统大宗石化产品总产能明显超过国内市场需求,资源环境制约日益突出;与此同时,行业进出口却整体处于贸易逆差状态。数据显示,截至2015年底,我国炼油行业原油加工能力约为7.5亿吨,但每年实际原油加工量只有5亿多吨,炼油产能过剩矛盾突出,而炼厂平均规模尚不及世界平均水平一半。与此同时,国内年生产原油约2亿吨,加工原油大量依靠进口。化工行业结构性过剩更为突出。受产能过剩影响,2015年,通用树脂年均价格跌幅超过10%,氮肥等出现行业性亏损;轮胎制造等行业利润连续两三年下降。尽管产能过剩严重,但化工产品进出口总额却为逆差。产业转型升级要围绕两个关键词,一个是稳,一个是调。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息与市场部副主任祝昉说:“通过调,实现长远的稳。”
意见明确了努力化解过剩产能、统筹优化产业布局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、促进安全绿色发展、健全完善创新体系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、加强国际产能合作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,以及相应的原则和方向。根据意见,充分利用安全、环保、节能、价格等措施,推动落后和低效产能退出。落实财税、金融、土地、职工安置等支持政策,破除跨地区、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碍,为企业兼并重组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。